在強制驗窗計劃下,獲委任進行窗戶的訂明檢驗或監督訂明修葺的合資格人士,須是當時名列於建築事務監督所備存的下列其中一份名冊內的人士︰
(1)認可人士;
(2)註冊結構工程師;
(3)註冊檢驗人員;
(4)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;
(5)關乎窗戶的小型工程級別、類型及項目的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或臨時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。
在這個名單裏,你會怎樣選擇呢?這名單其實大體可分成兩類型:專業人仕和承建商。選擇他們都有不同的好處和壞處:
A. 選擇專業人仕
A.1 好處:
A.1.1 可作出比較公平和合理的判斷。
A.2 壞處:
A.2.1 檢驗收費可能較貴。
A.2.2 不容易找到專業人仕作檢驗。有較大規模或較多戶數下,一同聘任一專業人仕會較為容易。
若果窗戶被判斷需作維修時,需要另行聘請承建商。修葺後需再作檢驗。
B. 選擇承建商
B.1 好處:
B.1.1 可提供一站式服務。若窗戶檢驗時已發現問題,可由同一單位報價並隨即辦理手續處理有關維修工程。
B.1.2 檢驗收費可能比較便宜。
B.2 壞處:
B.2.1 惟由於利之所在,很可能在檢驗時,將問題誇大,從而多做不必要之維修,以賺取更大利潤。
B.2.2 由於檢驗及維修是同一單位,較難有公平和合理的判斷。再者,由同一公司處理有關維修工程,可能失去在維修事項上用多間承建商格價的機會。
有一點要特別留意的是由於合資格人士是以個人為單位,亦即是若聘任了一間工程公司,並不代表這公司內的每一個員工都勝任有關合資格人士之資格。有關檢驗是需由合資格人士負責,故此建議在聘任時,要要求提供有關服務公司的合資格人士資格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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